2月16日讯 吉林省今年将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为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清洁的放心水,是党和政府改善民生问题的重大举措,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因此,吉林省政府连续三年把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改善民生八件惠民实事之一,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
截至2009年2月16日,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累计完成投资2334.62万元,占计划5257万元的44%。80%的集中供水工程已经开工建设,还有20%工程21处尚未开工。56处集中供水工程已经建成,完成率占计划34%。蛟河市、桦甸市、抚松县、长白县、吉林市昌邑区5个县(市、区)的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已经完成并投入使用。
今年全省要新解决9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完成3个农村饮水安全示范县建设。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工程进度较慢的县(市、区)进行督办通报,并限期完成建设任务,要求必须在2009年3月末前全部完成计划下达任务。
同时,吉林省深入探索供水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灵活有效的运营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农村供水水价财政补贴机制,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确保群众用得起、长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