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探索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的主战场、大舞台,关系到党和国家执政为民的战略方针的实施。污染防治工作伴随着中国环保事业走过了30年历程,污染防治政策体系从无到有逐渐形成,污染防治范围从单一到综合逐渐扩大,污染防治理念日趋科学,污染防治手段日趋丰富。但是面对当前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压力同在的复杂形势,我们必须振奋精神,开拓创新,进一步深化污染防治工作,以实际行动探索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加快推进历史性转变。
深化污染防治工作就是要始终把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作为其根本任务。环境质量改善与否、改善多少,是检验污染防治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咬定青山不放松”,要牢牢把握这一根本任务毫不动摇,各项工作部署都要紧紧围绕这一根本任务,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片蓝天、一汪碧水、一方净土。当前,我们不仅要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质量问题,还要统筹规划解决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根本环境问题;不仅要抓紧解决一批短期能够见效的环境问题,迅速改善环境质量,还要努力解决长期影响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深化污染防治工作就是要更加突出污染预防,强化源头控制。“污染防治”,“防”字在先,需以“防”为主,“防”和“治”要有机结合。防治结合也是治标和治本的有机结合,既要扬汤止沸,采取各种措施缓解污染危害,更要釜底抽薪,采取一切手段杜绝环境污染。坚持源头预防,在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战略和规划的研究制定过程中全方位介入,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减轻环境压力;坚持全过程预防,在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的各个环节强化预防,减少污染物产生;坚持环境优先,把环境保护作为产业规划、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前置条件,把环境容量作为城市发展的先决条件,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坚持防住“两头”,未受污染或污染较轻的流域区域,要严加防范和保护,防止受到破坏;污染严重的流域区域,要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重大隐患,防止发生造成生态环境重大破坏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环境污染事件,防止发生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群体性事件。
深化污染防治工作就是要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要统筹处理好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要继续大力推进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治理,将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以水、空气和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要在重点难点问题上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一抓到底,务必抓出成效。与此同时,要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推进。一是全面提高不同区域的污染防治水平,重点支持中西部、小城市和农村地区;二是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污染防治工作,尽快建立健全土壤、机动车、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等领域的污染防治制度;三是全面加强各种污染物的控制,逐步将氮氧化合物、可吸入颗粒物、总氮、总磷和有毒有害物质等污染物纳入日常管理;四是全面提高重点工业行业的污染防治水平。
深化污染防治工作就是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和信息公开等措施来防治污染。污染防治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和信息公开等各种办法解决问题。要加强法律法规的配套完善,根据经济社会形势和环境管理的实际需求,适时制定、修改和完善法规,解决“无法可依”问题。要加强研究制定环境经济政策,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四两拨千斤”地推进污染防治。要加强污染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建设,统筹规划、超前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各种新环境问题的有效应对措施。要加强信息公开,积极运用网络等新媒体手段,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把成绩和问题暴露在阳光下,让社会公众充分参与、充分评判、充分监督。要加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让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管理体系,将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层层分解,明确进度要求,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严格评估、严肃考核、严厉问责,做到奖惩并举、奖罚分明。
当前,污染防治工作已经初步实现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的战略性转变,开始进入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新阶段。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我们要坚持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努力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我们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逐步建立起全防全控的防范体系和高效的环境治理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和信息公开手段,努力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融合。我们要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紧紧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化压力为动力,化被动为主动,在探索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的伟大实践中,努力开创污染防治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