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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禁止自来水等公用事业价格国庆前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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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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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现代快报
       各地国庆前不得出台政府定价涨价项目。调整自来水价格的重点是解决在价内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问题,严格控制以补偿水成本为由上调自来水价格。
       昨天(9月9日),江苏省物价局发出“禁涨令”,要求各地国庆前不得出台政府定价涨价项目。尤其对自来水等公用事业价格作出了明确限制。
      自来水涨价暂缓
      自来水涨价方案早在年初就已经摆上了省内各市物价部门的案头,有的则已上报到当地市政府。4月1日起,南京民用水价从2.50元/吨涨到2.80元/吨,成为全省今年第一个调整自来水价格的城市。随后,一轮水价上涨热潮“势不可挡”:先是徐州、无锡、宿迁、淮安、扬州等五市在上半年完成了水价调整的价格听证程序,紧接着常州、泰州、南通等市在7、8两月也集中召开了水价调整听证会……从趋势上看,全省13市的水价调整只欠一个出台的“时机”。
      根据步骤,到“十一五”末期也就是2010年,各市均需调整到位。从此前的听证及报批情况看,13市到2010年底拟调整的居民用水“到位价格”中,最高的3.4元/吨,最低预计2.70元/吨。此前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自来水价格不会集中上涨。但是,因为去年CPI偏高导致原定涨价计划没有进行,今年连续多月的负增长则为调整创造了条件。可以预计的是,自来水价格即便不在国庆节前集中上涨,也会在今年底前完成2009年度的调整计划,否则明年的调价压力将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