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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部门协同办理省政协提案 云南加强农村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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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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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境报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 蒋朝晖 昆明报道 云南省人民政府近日举行省政协《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城镇和农村环境治理的建议》256号重点提案办理面商会。云南省副省长和段琪、省政协常务副主席管国忠、省政协副主席陈勋儒出席会议,并与承办提案的云南省环保厅等13个部门负责人一道,共同探讨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和农村环境治理的措施。

据了解,《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城镇和农村环境治理的建议》由农工党云南省委等8个民主党派和省工商联在今年2月召开的云南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联合提出。这一提案首次明确了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农村环保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了全面推进农村环保工作的目标任务,被列为云南省政协今年的十大重点提案之一。副省长和段琪、省政协副主席陈勋儒分别对这一提案做出了批示。

目前,云南农村环境形势仍然比较严峻。脏、乱、差等问题突出,养殖污染问题突出,农业面源污染日益严重,农村工矿企业污染逐渐呈上升趋势,饮用水不安全比例还在增加,环境治理缺乏专项经费,农民环境保护意识薄弱,法规滞后、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也相当严重。

和段琪表示,第256号重点提案的提出,对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农村环保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云南省政府将进一步落实农村环保工作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全面推进全省小城镇和农村环境治理工作。

云南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等13个提案承办部门表示,下一步将重点采取以下8个方面的措施确保工作全面推进:加强领导,建立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快制定《云南省“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的实施方案》;编制《云南省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做好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的申报和项目的监管工作;加大九湖沿湖村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和污染防治;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环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