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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查处私设排污口和超标排污行为 四川开展长江环保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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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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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境报
   为切实保护长江水质安全,四川省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四川省长江环保执法行动的通知》和《四川省长江环保执法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近期集中开展一次长江环保执法行动。
《方案》提出,这次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长江干流(含金沙江)及其5条主要一级支流雅砻江、大渡河、岷江、沱江、嘉陵江,涉及成都、自贡等16个市(州)。重点检查直接或相当于直接排入上述河流的工业企业污水排放口、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和市政排污口,同时监测统计省界断面水质和各排污口的污水排放量(吨/日)、化学需氧量浓度和排放总量、氨氮浓度及重金属浓度。统计排入上述排污口的工业企业名称和数量,严肃查处私设排污口、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在统一检查的基础上,按照“一个排污口一册”建立档案,并报四川省环保局统一存档。
据了解,为确保长江环保执法行动的顺利开展,四川省环保局成立了以局长田维钊为组长,副局长谷声文、杨雪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全省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四川省环保局要求,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摸清长江干流及其5条主要一级支流接纳主要污染物的情况,进一步规范直接排入长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的排污口设置,建立企业排污口及污染物排放档案,严肃查处私设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