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技日报
在3月28日结束的“2009城市水业战略论坛”上,环境保护部科技司副司长刘志全表示,环境标准的缺失,阻碍了我国环境技术管理体系、新技术的推广和示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刘志全说,在环境技术评论和管理时,“尽管有专家评估,但由于缺少环境标准,环境管理部门难以对技术、设备进行科学综合评判。”环境建设项目立项时缺乏系统科学的技术、政策指导标准,导致污染防治措施针对性不强;工程设计缺乏相应规范,项目建成后也难以对污染设施运行进行监管、后续技术支持,推广和示范效果不强。缺少环境标准,还造成环境技术课题重复立项,重复引进技术,浪费资金;对获得的科技成果缺乏科学评估体系,也导致成果转换率较低。
“为解决环境标准缺失及其导致的各种问题,我国将规划制定167项技术导则,其中电力、钢铁、化工、冶金等29个工业行业145项,城镇和农村环保方面22项。”刘志全说,“十一五”期间将完成其中的112项,目前已完成了30项。此外,我国已在太湖、辽河、海河等重点流域试点技术示范推广机制,建立验证和决策平台。环境保护部计划,到2010年初步建立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到2020年建立环境技术管理、支撑体系。
北京水务局局长程静提出,排水行业标准体系的建设应当依据具体地区、行业进行分类指导。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地理环境、水资源状况、环境容量差异巨大,统一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难以治理好我国当前的水行业问题。不仅目前我国一些城市的污水处理厂未能达到国家制定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而且在北京这样的缺水地区,污水处理厂出水即使达到排放标准,由于河道没有径流,环境容量很低,仍不能满足公众对环境的要求。
“在不同地区,对污水处理厂和再生水利用应当有不同标准。如北京为使地表水达标,目前已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提高到地表水四类标准。因此,国家要统筹考虑各地区的特点和可操作性,对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标准进行分类指导,如果分类指导标准一时还很难出台,也应由各地根据当地情况制定相应的地方标准。”程静说。
据悉,北京市2008年的再生水利用量已达6亿立方米,占全市总供水量的17%%,首次超过了地表水用水量。其中,9座厂用了1.2亿立方米再生水,农业利用2.8亿立方米,城市河湖环境利用1.8亿立方米,市政2000万立方米。到2014年,北京的再生水利用量将达到8亿立方米。